職業定義:
掌握書記官職業的基礎知識與操作技能,從事書記官業務的高級技術應用性專門人才。從事的主要工作包括:書記官業務操作技能。
職業概況:
報考書記官系列,最對口的專業是書記官。其核心課程,包括法學概論、訴訟原理與實務、法律文書、秘書學基礎、公共關系學、書記官工作概論、行政公文寫作、檔案管理、文獻檢索、司法筆錄訓練、電子速記、庭前準備、庭審記錄、卷宗管理、模擬法庭等。就業領域,是法院、檢察院的書記官崗位。
職業資格:
該職業資格共分三級:初級書記官、中級書記官、高級書記官。
申報條件:(具備下列條件之一)
一、初級書記官:
1、本科以上或同等學歷學生;
2、大專以上或同等學歷應屆畢業生并有相關實踐經驗者;
二、中級書記官:
1、已通過初級書記官資格認證者;
2、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學歷應屆畢業生;
3、本科以上或同等學歷并從事相關工作一年以上者;
4、大專以上或同等學歷并從事相關工作兩年以上者。
三、高級書記官:
1、已通過中級書記官資格認證者;
2、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學歷并從事相關工作一年以上者;
3、本科以上或同等學歷并從事相關工作兩年以上者;
4、大專以上或同等學歷并從事相關工作三年以上者。
發證機構:
經職業技能鑒定、認證考試合格者,頒發加蓋全國職業資格認證中心(JYPC)職業技能鑒定專用章鋼印的《注冊職業資格證書》。權威證書,全國通用。政府認可,企業歡迎。網上查詢,就業首選。
考試時間:
每年統考四次,時間為4月、6月、10月和12月。具體考試日期、地點、方式,由考生所在地的考試機構或培訓機構另行通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