職業定義:
掌握文秘基本理論和操作技能,了解和掌握相關法律知識,從事法律文秘業務的高級技術應用性專門人才。從事的主要工作包括:法律文秘。
職業概況:
報考法律文秘系列,最對口的專業是法律文秘。其核心課程,包括刑法概論、民商法概論、行政法原理與實務、訴訟法概論、應用寫作、法律文書、秘書學基礎、檔案學基礎、社會學基礎、網絡技術與辦公自動化、電子信息管理、社會調研、應用文寫作等。就業領域,是國家機關、企事業單位、法律服務部門的文秘及相關崗位。
職業資格:
該職業資格共分三級:初級法律文秘、中級法律文秘、高級法律文秘。
申報條件:(具備下列條件之一)
一、初級法律文秘:
1、本科以上或同等學歷學生;
2、大專以上或同等學歷應屆畢業生并有相關實踐經驗者;
二、中級法律文秘:
1、已通過初級法律文秘資格認證者;
2、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學歷應屆畢業生;
3、本科以上或同等學歷并從事相關工作一年以上者;
4、大專以上或同等學歷并從事相關工作兩年以上者。
三、高級法律文秘:
1、已通過中級法律文秘資格認證者;
2、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學歷并從事相關工作一年以上者;
3、本科以上或同等學歷并從事相關工作兩年以上者;
4、大專以上或同等學歷并從事相關工作三年以上者。
發證機構:
經職業技能鑒定、認證考試合格者,頒發加蓋全國職業資格認證中心(JYPC)職業技能鑒定專用章鋼印的《注冊職業資格證書》。權威證書,全國通用。政府認可,企業歡迎。網上查詢,就業首選。
考試時間:
每年統考四次,時間為4月、6月、10月和12月。具體考試日期、地點、方式,由考生所在地的考試機構或培訓機構另行通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