職業定義:掌握依法行政和城市管埋的基本理論與監管技能,從事城市管埋、監察和綜合執法的高級技術應用性專門人才。從事的主要工作包括:城市管理法律規章知識與綜合執法技能。
職業概況:報考城鎮規劃工程師系列,最對口的專業是城市管理與監察。其核心課程,包括行政訴訟制度、民法概論、公共行政學、城市管理與運行實務、公務員制度與行為規范、城市建設管埋法學、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學、城市規劃法學、環境與資源保護法學、城市生態與環境、行政執法旁聽見習、執法禮儀、城市規劃管埋實習、畢業論文等。就業領域,是區、縣、街道、規劃、市容、環保、園林綠化、市政等部門的執法管理工作。
職業資格:
該職業資格共分三級:助理城市管理工程師、城市管理工程師、高級城市管理工程師。
申報條件:(具備下列條件之一)
一、助理城市管理工程師:
1、本科以上或同等學力學生;
2、大專以上或同等學力應屆畢業生并有相關實踐經驗者;
二、城市管理工程師:
1、已通過助理城市管理工程師資格認證者;
2、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學力應屆畢業生;
3、本科以上或同等學力并從事相關工作一年以上者;
4、大專以上或同等學力并從事相關工作兩年以上者。
三、高級城市管理工程師:
1、已通過城市管理工程師資格認證者;
2、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學力并從事相關工作一年以上者;
3、本科以上或同等學力并從事相關工作兩年以上者;
4、大專以上或同等學力并從事相關工作三年以上者。
發證機構:
經職業技能鑒定、認證考試合格者,頒發加蓋全國職業資格認證中心(JYPC)職業技能鑒定專用章鋼印的《注冊職業資格證書》。權威證書,全國通用。政府認可,企業歡迎。網上查詢,就業首選。
考試時間:
每年統考四次,時間為4月、6月、10月和12月。具體考試日期、地點、方式,由考生所在地的考試機構或培訓機構另行通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