職業定義:培養熟悉我國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相關的法律法規,掌握警察戰術、警察戰斗指揮、警察緝捕等方面的基本知識和技能,能從事公安執法、戰斗指揮與參謀工作的高級技術應用性專門人才。從事的主要工作包括:具有警察執法戰斗與協助指揮、戰術應用的能力。
職業概況:報考警察指揮與戰術系列,最對口的專業是警察指揮師,其核心課程包括警察戰術學、警察戰斗指揮學、武器警械器材與保障、警察識圖與應用、警察緝捕戰術、巡邏盤查與清查戰術、交通工具查控術、警察協同戰術、報警與警察指揮自動化、警察戰術謀略等。就業領域是:公安機關與部門。
職業資格:
該職業資格共分三級:助理警察指揮師、警察指揮師、高級警察指揮師。
申報條件:(具備下列條件之一)
一、助理警察指揮師:
1、本科以上或同等學歷學生;
2、大專以上或同等學歷應屆畢業生并有相關實踐經驗者;
二、警察指揮師:
1、已通過助理警察指揮師資格認證者;
2、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學歷應屆畢業生;
3、本科以上或同等學歷并從事相關工作一年以上者;
4、大專以上或同等學歷并從事相關工作兩年以上者。
三、高級警察指揮師:
1、已通過警察指揮師資格認證者;
2、研究生以上或同等學歷并從事相關工作一年以上者;
3、本科以上或同等學歷并從事相關工作兩年以上者;
4、大專以上或同等學歷并從事相關工作三年以上者。
發證機構:
經職業技能鑒定、認證考試合格者,頒發加蓋全國職業資格認證中心(JYPC)職業技能鑒定專用章鋼印的《注冊職業資格證書》。權威證書,全國通用。政府認可,企業歡迎。網上查詢,就業首選。
考試時間:
每年統考四次,時間為4月、6月、10月和12月。具體考試日期、地點、方式,由考生所在地的考試機構或培訓機構另行通知。